申报须知

1.申报的数据为2023年全年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申报城市为区县级城市,在当地(区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下,由当地公共图书馆牵头申报;如当地有多个公共园书馆,建议由所在地的中心馆申报或者联合申报。

3.特色读书活动如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已举办多年,可在资料中详细体现。

4.已经入围书香城市(区县级)发现活动名单的地区无需再次申报。

5.农家书屋设置率、职工书屋设置率、学校图书馆设置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阅读设备普及率与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置率承诺书无固定版本,须由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出具承诺书并盖章(不盖章视为无效)。

6.材料提交以文字和图片为主要呈现形式。

7.申报附件不能为空,未申报完整的材料清先保存,待申报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的材料不再具有修改权限。

8.申报附件必须以Word格式递交,非Word格式视为无效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包含文字概况、图片等。